一、地方志的基本知识
(一)什么是地方志? “地方”,好理解,指一定的地域范围;“志者,记也”。志作为动词,指记在心里或用文字、符号标记;作为名词,指记事的书或文章,如地方志、《三国志》、墓志。地方志,顾名思义是把一个地方最重要的东西、最值得留给后世的东西记载下来的书。地方志书是记述和反映一个地方一定时间断限内的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的科学的资料著述。李铁映同志曾说过,地方志“是一种有特殊体例的著述,是汇集我国各地区自然、人文、社会、经济的历史和现状的全面、系统、科学的国情资料。”现在很多时候简单地说,地方志是“国情书、地情书”。志也写作粁,士、心、言组合而成,有文化的人毕其一生的全部心血,全身心投入而写成的为今人和后世所鉴戒的书。志是一个很高尚的字眼,它组成褒义词,如志存高远,志在必得,雄心壮志,专心致志,“有志者,事竟成”。惟一例外的是“志大才疏”。中国方志源远流长,是中华民族优良的文化传统。我国现存旧志8000多种,约占全国现存古籍的1/10。志书是中华文化最重要的载体,代代纂修,世世相传。国外也有和我们修志性质类似的工作,如汉文化圈的日本、韩国等,美国、西欧、澳大利亚也有类似修志的工作。我国第一个方志学的博士学位是在日本获得的。《志与鉴》2000年第3期刊登冼光位的文章,介绍了美国为庆祝犹他州建州100周年,州议会决定29个县每个县都编县志,到1998年已全部出齐,前后用了7~8年的时间。俄语的单词里面也有一个词叫地方志。像中国这样历代编修,绵延不绝,长时间、大范围、连续性、多层次的修志,在世界上是独一无二的,是中华民族特有的文化传统。它不仅是中国,也是世界人类珍贵历史文化遗产的一部分。
(二)地方志的种类 按地域范围分,有一统志,如《大元一统志》、《大明一统志》、《大清一统志》;省志(通志、总志),如新编《山东省志》,清《山东通志》,明《河南总志》,元《齐乘》;城市志,如宋《临安志》,近代的《首都志》、《天津志略》;还有府、州、道、郡、县、厅(清乾隆《口北三厅志》)、旗、乡、镇、村、边关卫所志等。按记载的内容分,有综志,如综合性志书、厂矿企业志、学校医院志、街巷志等;专志,如人物志、交通志、农业志、山志、水志、道路志、灾害志等;杂志,没有特定的内容和体系,收载虽不全面但有价值的各种史事、掌故、文存,如《苏州杂志》;简志,体例结构都采用志体,文字大大缩减,是地方志的简略本,如《文登简志》,新出版的青岛5县1市1区简志等。按时间断限分,有通志,贯通古今;断代志,记述一定时间以内的史事,如续志。还有中国人写的记述外国情况的志类书籍,如《海国图志》、《四洲志》、《日本国志》;东北沦陷时期日本侵略者出于侵略目的而编修志书,据辽宁省统计,有日文县志48种。
(三)地方志的起源与发展方志究竟起源于何时,学者说法不一。一种是国别史说,起源于《周官》,是成书于战国时期的《周礼》的内容,该书多处提到“方志”一词,外史“掌四方之志”,小史“掌邦国之志”。郑玄注:“志者,记也,谓若鲁之《春秋》、晋之《乘》、楚之《梼杌》。”“若《春秋》所谓《周志》,国语所称《郑书》之属也”。郑玄认为孔子所作的《春秋》可以追溯为地方志的起源。另一种是地理书说,认为《禹贡》、《山海经》分为《山经》、《海经》、《大荒经》三部分,内容包括地理、历史、民族、动物、植物、矿产、医药、宗教、神话等。研究地方志的历史,一般认为萌芽于先秦,兴起于汉晋,唐宋时期成型,明清两代繁盛。汉代朝廷诏令各地编纂地方志书。汉高祖刘邦注意了解地情、民情,运筹决策。据史书记载,公元前206年刘邦率军进入咸阳后,诸将争抢金帛美女,唯“(萧)何独先收秦丞相御史律令图书藏之”,刘邦从中“具知天下厄塞,户口多少强弱,民所疾苦”。这些图书,类似后世的图经,即地方志书。汉武帝为了掌握全国经济、地理和地方向朝廷输运贡赋情况,令各地方政府把记载当地物产、贡赋和交通等的资料随同“计书”上送太史保存。传之后世的著名的方志有《巴郡图经》、《越绝书》、《华阳国志》。隋唐时期国家统一,经济繁荣,开始出现“盛世修志”的现象。朝廷建立了一套完整的定期呈送图经版籍制度。图是地图,经是文字,即地图加上说明文字。《隋书·经籍志》记“隋大业中普诏下发诸郡,采其风俗、物产、地图,上下尚书”。隋有《诸郡物产土俗记》150卷,《区域图志》129卷,《诸州图经集》100卷。唐代继续沿用了图经定期编修制度。《唐会要》载:“建中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请州图每三年一送职方,今改至五年一造送。如州县有创造及山河改移,即不在五年之限。”唐代图经大都散失难考,20世纪初在敦煌藏经洞发现的唐《沙州图经》和《西州图经》残卷,为研究图经的内容和形式提供了极为难得的实物资料。唐代多以图经、图记为书名,但开始称“图志”,且图的比重减少,“经”和“志”的内容增加,这是方志发展史上的一大进步。著名的方志有《元和郡县图志》。宋代是我国方志发展的重要时期。方志研究者普遍认为南宋是我国方志的成型期,完成了图、志的融合,从偏重地理的记载转向着重人物、政事记录。北宋初年,仍沿袭唐代图经造送制度,规定州县图经每闰年一造送,道路图经每十年一造送。著名的有《开宝诸道图经》、《祥符州县图经》和历朝九域志。朝廷“创置九域图志局,命所在州郡编纂图经”,这是我国设局修志的最早记载。近人张国淦指出:“方志之书,至赵宋而体例始备,举凡舆国、疆域、山川、名胜、建置、职官、赋税、物产、乡里、风俗、人物、方技、金石、艺文、灾异,无不汇于一编”。南宋方志传于今者27种,著名的有《吴郡志》、《临安志》、《云间志》。元代编纂《大元一统志》,体例统一。明清两代皆仿其体例,袭其名,编纂《大明一统志》、《大清一统志》。明代除编修一统志外,各省、府、州、县修志非常普遍。为统一体例,永乐十年、十六年明成祖朱棣两次颁发《纂修志书凡例》,对志书的编纂作出具体规定,这是现存的关于地方志书编纂最早的政府条令。清代是我国方志发展的鼎盛时期。朝廷三次兴修《大清一统志》。第一次自康熙二十五年(1686年)开始,至乾隆八年(1743年)完成,共342卷,前后历经57年。第二次从乾隆二十九年(1764年)开始,至乾隆四十九年(1784年)完成,前后历经20年,共424卷。第三次自嘉庆十六年(1810年)重修,至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完成,前后历经32年,共560卷。从康熙到道光经历五代皇帝,三修一统志,前后共150多年。清代为编修一统志,广泛收集历代旧志,朝廷多次下诏编修府州县志。雍正年间朝廷下诏,规定州县志每60年一修。各省、府都设立志局或志馆,由省、府长官领衔主修,聘请当地学士名流主纂。由于官府督促要求,各省、府、州、县志书编纂持续不断。据统计,传于今世的清代各类方志约6000种。清代也是方志学形成的重要时期,有两大派,一是以戴震为代表的考据派,也称纂辑派,“信载籍不信传闻”,重视地理沿革的考订。二是以章学诚为代表的史志派,强调对各类资料的分析概括,而不是比类辑纂文献,体例上主张依《史》、《汉》纪传体。章认为:“志乃史体”“方志乃一方之全史”。修志“地近则易核,时近则迹真”,修志者要有“识”“明”“公”,“识足以断凡例,明足以决去取,公足以绝托请”。“据事直书”,志书要达到“要简、要严、要核、要雅”。民国时期战乱频仍,修志时断时续。这一时期共编纂方志1500多种。1917年北洋政府内务部会同教育部通咨各地修志,一些省份陆续成立了通志局或通志馆。1929年南京国民政府内政部颁布《修志事例概要》,1946年内政部颁布《地方志书纂修办法》,规定地方志书分省、市、县志3种,省志30年一修,市、县志15年一修;志书编纂由各省、市、县的文献委员会负责。一些社会名流参与修志,30年代陆续编纂出一些名志、佳志,如傅振伦纂《新河县志》,李泰棻纂《阳原县志》,黄炎培纂《川沙县志》等。
(四)地方志的基本特性 地方志的特性有人总结有十多种,但基本特性有四种。地方性:“一地之百科全书”;“不越境而书”。真实性:体现时代特点和地方特色;求真存实,不隐恶,不溢美。资料性:资料翔实,用资料存史,述而不作,寓观点于记述之中。志书的价值由资料决定,与资料丰厚程度成正比,与资料真实程度成正比,与资料水份成反比。横排竖写,便于资料的查找利用,所谓篇目一大片,志文一条线。连续性:伴民族,随历史,代代相济,永不断章。新方志编纂的基本要求:观点正确,资料翔实,体例严谨,文风朴实。省、市、县三级志书每20年左右续修一次。“一届志书完成之日,就是下一届志书开修之时。”
二、首届新方志编纂
党中央三代领导人都十分重视修志工作。战争年代,每打下一座县城,毛主席都要求身边人员注意收集县志。1941年中共中央发布《关于调查研究的决定》,明确规定要“收集县志、府志、省志、家谱,加以研究。”建国后,毛主席、周总理多次谈修志工作并提出修志倡议。1957年国家科学规划委员会将编修新方志列为十二年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纲要(草案)的12项重要工作之一。在周总理的多次过问和关怀下,1959年成立了由曾三同志主持的中国地方志小组,开始了全国范围的编修社会主义新方志工作,后由于种种原因而中断。据不完全统计,1958~1965年,我省纂成新方志志稿50多部。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国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小平同志提出搞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必须“摸清、摸准我们的国情”,胡乔木等同志多次批示、呼吁“在全国开展修志工作”。1980年以来,中央多次提倡编纂地方志。1983年中央书记处批准成立了由曾三任组长的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1983年和1985年,中宣部、国务院曾先后就开展和加强地方志工作发过文件。国务院还正式把编修地方志工作列入国家“七五”计划。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关怀下,全国出现重视编修地方志的喜人景象。江泽民同志曾明确指出:“编纂社会主义时期新方志是两个文明建设的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系统工程,是承上启下、继往开来、服务当代、有益后世的重要事业。”李鹏同志在中南海接见全国地方志第二次工作会议代表,要求各地“努力做好新编地方志工作”,指示“编修地方志要制定章程或规定,以便使工作有章可循。”1996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志编纂工作的通知》,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继续重视地方志编纂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把地方志编纂工作列入政府的议事日程。进入新世纪,党中央、国务院作出“在新世纪要继续加强地方志编修工作”的重要指示,调整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成员,召开全国地方志第三次工作会议,在全国启动续修工作。1997年5月,中指组颁发《关于地方志编纂工作的规定》。首届修志全国计划编纂省、市、县三级志书6319部,到2001年底已出版4789部,占计划的75.8%,完成最好的是县志,占86.3%。安徽、湖北、河南、四川已全部完成任务。我省规划1部省志,13部市地志,122部县志,共136部。除省志88部分志有几部未完成外,市、县志已全部完成,首届修志任务基本完成。据统计,首届修志我省共编纂各级各类志书3500余种,是现存全省旧方志的4倍多,此外还有不冠以志名的志类著作如地情类、资料类、年鉴类等,总数在1500余种。首届修志,硕果累累。首届修志我省走在全国前列,领导重视,机构健全,进度较快,积累探索了志、鉴、库、馆、研究与开发五位一体的工作模式,多次在全国会议上介绍经验,受到全国修志同行的赞赏和肯定。
三、新一轮修志的要求
续志工作我省启动较早。1998年省政府办公厅发文,要求启动续志。2001年7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发文,下达续志的具体任务。新一轮修志,我省三级志书共编纂157部:1部省志(83部分志),17部市志,139部县(市、区)志。数量比上一届增加15%,质量有新的更高的要求。新一轮修志,省里要求是,以续志为龙头和总抓手,带动促进整个史志工作在新世纪全面、持续、健康发展。续志不只是编一本书。续修志书是史志工作为两个文明建设服务的基本和必要的重要任务,但不是史志工作的全部和惟一;修志不仅是一项工作,更重要的是一项事业;夯实基础才能把事业做大、做好。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基础打好,根深叶茂。
新世纪新一轮修志工作要有新思路,新起点,新要求。具体工作要做到:着意于思路创新,着眼于事业发展,着力促条件到位,着重抓基层落实。省两办文件有明确要求: 1、指导思想明确。“续修新方志必须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运用现代科学理论和方法,全面真实地反映当地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修志工作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就是要为当代服务。志书是记述当代人各个方面实践活动的,这种当代书,当然是当代人思想理论体系的表现,续志要更全面更准确地反映时代的精神和当代所发生的事。续修志书要全面记述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发生的翻天覆地的变化和取得的辉煌成就。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方向做好续志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动力推动续修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标准衡量志书的质量。 2、拓宽服务领域。除编修三级志书外,“有条件的单位可在市、县(市、区)史志机构指导下,续修(编修)乡镇志、村志、部门志、企业志及其他类志书”。青岛、即墨、东营、泰安等的做法对各地有启发。拓宽了服务领域,加大了工作责任,各地要加强对基层修志的指导,严把基层志书质量关。 3、建设“三个中心”。“续志工作要与建设地方文献中心、地情资料中心、区域研究及咨询中心的史志事业发展目标相结合,发挥方志资源的多功能作用,不断开拓地方志工作新的服务领域。 4、强化质量意识。“坚持质量第一,树立精品意识,努力编纂出版名志佳作,做到可信、可用、可读、可看。”李铁映同志要求,“对于续修志和新一轮的修志工作,在质量上应有新的更高的要求,从一开始就把质量放在第一位。要把精品意识贯穿到工作的全过程和各个环节,一切工作都以出精品作为编修志书的基本精神。”每部志书都是一部学术著作,都是一部精品,这是对新世纪修志工作最基本的要求。 5、严格“三审”制度。认真执行审查验收制度,“志稿审读要把好政治关、保密关和重大史实关,不合格的志稿应驳回重修。” 6、实现手段现代化。“加强办公自动化建设,缩短出版周期,提高志书质量。逐步实现修志工作的微机化、网络化、无纸化操作。”出版电子版、网络版志书。 7、建立志书报送制度。“志书出版后,按规定向上级史志部门报送样书和磁盘,验收合格后,由省史志编委会颁发续修(编修)新方志证书。” 8、加强档案管理。“修志资料(包括文字、图表、声像、实物等)应及时立卷归档,定期向本单位档案机构或档案管理人员移交,集中管理。志书出版后交由同级史志部门集中保管,任何人不得据为己有。”首届修志许多有价值的档案资料散失,十分可惜。 9、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持”的修志体制。认真落实“一纳入、五到位”的要求。政府加强领导,建立稳定、精干、高效的修志机构。加强修志队伍建设,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配备好各级史志办公室领导和志书主编(志书主编一般应由史志办主任兼任),志书编纂实行主编负责制和编辑人员岗位聘任制。健全稳定各级史志机构,并赋予应有的行政职能,以组织管理本地区的续志工作。 10、统一部署,分期实施,个案处理。由于首届修志完成时间有先有后,续志编纂启动的时间有前有后。“各地可根据总的要求,结合本地的修志实际,制定本级续修(编修)方案,报上一级史志编委会批准后,由同级政府部署实施”。市志编纂方案报省史志办审批,县志编纂方案报市史志办审批,报省备案。
四、主编应着重把握好的若干问题
“修志”两字,志是记,修,是编纂。如何修?怎样编纂?单位的名称实际上已指明了我们的工作内容和工作方式。××市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表明我们是一个综合部门,相当于计委、经委,史志办是有关地情资料的最大的、最权威的综合部门,我们的工作是对资料的综合、总纂。编纂不是编写,几百万字的书靠史志办是编不了的,众手成志,史志办综合、总纂。编纂两个字,编,编排,横排门类;纂,继承,理顺,竖写过程。编纂,也可以理解为是横排竖写。资料不是志书,正如水珠不是大海,沙子不是沙漠,史料不是历史。用横排竖写的方法,对大量零乱的资料进行科学的整理,理顺,使全书有一个明确的逻辑体系,事物有个清晰的发展脉络,便于读者查找利用。地方的含义有两个:一是记载地域范围以内的事,一般不越境而书;二是地域范围内的事物都应记述,而不管这个单位、行业的行政隶属关系如何。修志的基本程序:拟定篇目——收集资料——整理资料——编写初稿——志稿总纂——组织评议——修改补充——志稿审查——批准送印——出版发行,共10个主要环节。各分卷内容不完全一样,编纂的方法和要求也不尽相同。志书编纂的基本要求是各分志在编纂中应共同遵守的:时间——断限以内,详今略古。空间——行政区域以内,一般不越境而书,地域范围内的事物都应记述。重点——地方特点和时代特色。突出记述改革开放的成就;续和修两者不可偏废。特点——述而不作,用事实说话,以资料体现。体裁——述、记、志、传、图、表、录;横排竖写。体例——全书统一。人物——生不立传,生人事迹采取以事系人的办法在有关章节记述。手段——微机,文稿、磁盘一并上报。基础——提高分志编写人员的业务素质,送交的志稿基本符合要求。关键——体现编纂指导思想;认真把好三关(政治关、保密关、重大史实关)。
志书的质量取决于修志人的素质,更重要的取决于主编的政治素质、协调能力和业务水平。对主编的要求是多方面的,作为修志中既主又编的关键岗位带头人,应着重把握好以下若干问题:
1、提高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编纂水平。史志办是带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本身具有两种职能,主编必须具备两个本领,能够开展两条线作战,对外组织协调,对内编纂加工。要做到张口能说,提笔能写,动手能干,抬腿就走。认真学习领会国务院、省政府文件和领导的讲话精神;学习中指组有关修志业务方面的规定;学习《中国地方志》、《志与鉴》和兄弟省市史志刊物有关文章,提高认识,丰富头脑,启发思路,精通业务。主编首先身体力行,同时要求其他同志努力做到。
2、搞好总体方案设计。总体设计主要体现在编纂方案的制定上,编纂方案是修志的总体安排和原则规定。总体设计影响到志书篇目制定、编纂进度和成书整体质量。认真填报市志编纂方案审批表、县志编纂方案审批备案表。确定志书名称、断限、主编、分年度工作进度和要求,做好“一纳入”、“五到位”的落实,确定用篇章节目体还是条目体、纲目体。前期工作不做,后续工作实际上无法进行;基础工作做不好,枝节问题将没完没了。
3、认真总结首届修志的经验和不足。续志要有新的起点,新的标准。原来的起点在哪儿,原来的标准是什么,续志有什么新的要求,只有把它搞清楚了,才能明确新的起点,才能制定出新的标准,才有前进的方向和努力的目标。阅读本地首届志书、省内获奖志书、全国优秀志书(《苏州市志》、《绍兴市志》等)、南方一些省份的志书和已出版的续修志书。学习、领悟志书编纂基本方法;找出首届志书漏记、误记和错讹的地方,以便续修时进行补充、纠正;学习外地好的编纂方法和表现手法。
4、全面分析地情。修志的过程是对一个地方、一个行业的情况从历史到现实,从表象到实质进行全面系统地调查研究、分析提炼和总结概括的过程。突出时代特点和地方特色,是修志的基本要求。续志要突出改革开放的发展变化和取得的辉煌业绩。当地自然的特点是什么?农业的特点是什么?教育的特点是什么?发展经历了哪几个阶段?最重要的成绩有哪些?等等。首先不是动笔写,而是先把地情搞清楚。文章不是写出来的,而是用心想出来的。写作有三个阶段,即以心接物的认识阶段——缘物生意的创作阶段——缀文表意的表达阶段。首先是认识阶段,认识越全面,越深刻,写出来才会系统、突出、感人。续志对地情的认识比首届修志要更客观、更准确、更深刻,这段历史都是亲身经历的。
5、反复论证、推敲篇目。篇目要体现时代特点和地方特色。门类合理,归属得当,层次分明,排列有序,形式上不强求一律。古人说:“纂志之道固多,而门类标题则为首要。”“凡志之佳恶,不待烦言,但阅其门目,便知其有无鉴裁能力。”篇目只能是主编拿总、定稿。篇目好坏实际上也反映了主编熟悉地情,总揽全局,突出重点和文字功底的水平和能力。从首届修志的实践看,确定志书的框架和篇目,是很关键的。在篇目设计上多下一点功夫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首届修志一些单位拖的时间很长,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篇目变化调整过多,影响了成书时间和志书质量。多开几次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篇目研讨会,多方面征求意见,反复推敲、修改,使之尽可能完善。泰安市这样做了,效果很好。篇目要反复修改,上下对接,专家论证,相对稳定,不断优化,最后成为志书的目录。
6、制定好凡例和行文规定。凡例在志书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古人说:“夫史之有例,犹国之有法,国无法,则上下靡定;史无例,则是非莫准。”傅振伦先生指出:修志之道,先严体例,义不先立,例无由起,故志书必以凡例冠之。凡例是对编修目的、方法和内容结构的纲领性说明,既是修志的法则,又是阅读的指南。凡,大概;例,规则,即全书共同遵守的规则。内容主要有:①指导思想;②断限;③体例;④志书内容;⑤编纂原则;⑥立传标准;⑦行文的具体规定;⑧统计数字、计量单位、纪年、地名等的用法;⑨资料来源;⑩特殊问题的处理等。凡例有通例、分例、特例。凡例应定于撰写之前,不能一边撰稿,一边定凡例,更不能放在成稿之后,成为“事后凡例”;编纂过程中可以作部分调整和修改。凡例定下来,一体遵照执行,不能是“主编凡例”,否则因众手成志,各行其是,增加总纂工作量。凡例不能是“口头凡例”,必须形成文字,大家有章可循。行文规定也必须在撰写之前定下来,行文规定是凡例规定的细化和具体化。凡例和行文规定有许多是通用的,可以互相学习和借鉴。但本地特有事物的规定,应结合自己的实际确定,不可照抄照搬。青岛、威海、东营、淄博市及江苏省都搞了成文的行文规定,可借鉴参考。
7、写好述体。述体源于志文,高于志文。“述”不是志文的辑要和转述,它统摄全志,沟通各类,反映特点,揭示规律。述体有概述、综述、无题述等。述体写得好坏,直接反映了主编熟悉地情,突出重点,主次安排,综合概括和文字驾驭的能力和水平,是主编思想水平和业务能力的体现,它对志文的编写起到一个提纲挈领、提要勾玄的作用和对读者指向引路、提前铺垫的功效。述体最难写,述体写好了,其它部分自然能够得心应手。有时尽管不需要文字上的概述、小述,但实际上编者是在已有述的内容腹稿基础上总纂、修改志稿的,述体内容即使不写出来也要想出来,理出来。
8、修改下发范文。淄博市是这样做的。范文有文字的,图片的,表格的;有初稿范文,总纂稿范文,评议修改稿范文。目的是提高志稿质量,不返工,少返工。注意不要依样画葫芦,千志一面。
9、突出资料性。没有价值的资料不收入,空话、套话删除。资料丰厚翔实,述而不作;记述不是描述,不需名词解释,不是工作总结,不应自发议论。
10、文风平实,文字简练。要做到多一字则繁,少一字则残,“象打电报一样惜字如金”。志家常举“陨石五于宋”的例子,多一字,少一字,意思就变了。
11、图、照、表的应用。续志内容记载的是改革开放时代翻天覆地的变化,志书在表现形式上应体现改革开放的时代风貌,做到内容与形式的统一。续修志书是改革开放时代的产物,本身就是改革开放的成果,今人后人一看就知道这是改革开放志。要采用多种多样的形式加大信息含量,增加图、照、表的运用,并作为正文的有机组成部分。年鉴、地情概览上有图、照,效果很好。首届修志我省和南方一些省份在修志后期已经注意到了这个问题。志书本身是从图经、图志发展而来的,图书图书,书应有图。首届修志我省运用很少,大都在志首安排少量的图、照,续修志书要强调这个问题。图、照与文字稿同时部署,同时要求。这样,图、照的收集、整理有几年的时间。成稿后再收集,距出书只有几个月的时间,仓促成书,质量当然不能提高。图有历史沿革图、行政区划图、资源分布图、经济地理图、城市沿革图、城市规划图、市区平面图、交通图、园林绿化图、学校分布图、名胜古迹图等。照片作为“无言之史”、“无字之文”,直观、形象、真实感强,越来越被大家所重视。入志照片要有典型性、对比性、资料性,起到“一照抵千言”的功效。章学诚说:“图缺而志书不得不冗,表缺而立传不得不繁”。首届修志统计表用得多,但统计图不多见。统计图是表述统计资料的重要方法,恰到好处的运用,可以达到图文并茂、醒目感人的效果。统计图有多种,如曲线图、条形图、平面图、圆形图、方块图等。在设置篇目时就要考虑它们的需要和位置,从编纂工作一开始就布置任务,一并抓好。主编提出要求,统计部门做这类图是容易的。常见统计表的问题:表、题不统一,不规范;表、文数字矛盾;缺项未作说明;计量单位不统一等。
12、关于总纂。总纂过程中应对凡例和篇目进行微调,并最终确定下来。总纂工作主要是调整志书篇目,清理历史脉络,补充核实资料,修改润色文字。总纂工作要站在总体高度,统揽志稿全局,对体裁是否恰当,分类是否准确,领属是否合理,详略是否适宜,角度是否合适,行文是否规范,体例是否统一,重要内容是否遗漏,交叉重复处理是否得当等进行全面的审视和修改、补充。工作量大的可拿出修改意见和范文,让有关人员进行深加工。
13、把好政治关、保密关和重大史实关。志书是政府主持编修的出版物,正式出版,公开发行,把好“三关”特别重要。志书存史资治,流传后世,质量出了问题,不仅贻误今人而且贻害后世。保密问题应慎之又慎,按有关规定办,规定的程序一道也不能少。各单位审查把关,领导签字,单位盖章。
14、生不立传与生人入志问题。国家有规定,坚持生不立传原则,生人事迹采取以事系人的办法在有关章节志文中记述。确需简介的在世人物,放在有关章节的志文后,放在人物志内似不妥。
15、关于经济部类的记述。学习南方一些省份志的办法,学习已出版续志的办法,以点带面的办法。这个问题还有专题讲述。
16、续志要有承前简述和对前志的补漏,纠误,注意不要缺项。
17、全志需编“索引”,便于信息时代人们的查收利用。
18、关于编校。校对理念应从“对原稿负责”转变为“对读者和社会负责”。把消灭一切差错作为校对的终极目的和道德责任,消除原稿中的显形差错和隐形差错。关于文字差错率和技术性、常识性错误的计算标准,国家有规定。文字差错率超过万分之一,出版物为不合格产品。万分之一的标准不是轻易能达到的,各个环节、每个编辑都应细之又细,切忌盲目自信,自以为质量达标,其实问题不少。
19、关于志稿评议。志稿评议会要改革创新,与时俱进。首届修志评稿会是友情看稿、审稿,稿子看多看少,意见讲多讲少都行;续修新志的评稿会要将友情看稿、审稿变成工作看稿、审稿,责任看稿、审稿,并逐步形成一种制度。市志稿评审会,会前由省史志办指导处分配看稿任务,评审会大家都发言,把问题找出来。不但提出问题,而且提供解决问题的办法,真正起到审稿、改稿的作用。通过一段时间的工作,逐步形成一种专业分工,固定好审稿的部类和篇章,固定到人更好。在审读别人志稿的同时,也提高了自己的业务水平和能力,成为这个方面的专家,最后形成一支专业队伍。这个专业队伍看过之后,志稿的质量基本上就有了保证。这个办法要在工作中不断探索、总结、提高。各市史志办对县(市、区)志稿的评审也应这样做。
20、关于送审。这是保证志书质量的最后一关,是必不可少的一关。国家有规定,严格按照规定执行。要强调修志工作的严肃性和编纂各环节的规范性。问题比较多达不到出版要求的,提出修改意见,并对修改部分进行重审,甚至驳回重修。